张德军律师

张德军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大连

来源:张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30
人浏览


起诉状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 年 月 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号 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号 邮编:200030 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共计 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 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时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沪×)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大连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张德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德军律师咨询。
张德军律师
张德军律师
帮助过 3820人好评:1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港湾中心大厦)28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德军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2*********19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港湾中心大厦)2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