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军律师

张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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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来源:张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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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以后,由于人为原因或者客观证据材料原因导致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和责任分担与客观实际不符,作为当事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相应的救济呢?

1、如何开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工作:

提交时间——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 三日内提出

受理单位——做出事故认定结论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申请形式——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机构审查受理活动的具体要求:

审查周期:自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审查结论:受理 不受理

3、下列情况复核机构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4、事故责任复核的具体工作要求:

复核周期: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复核结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 维持原认定结论

复核次数: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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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德军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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